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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第10屆董監事改選公告,請踴躍推薦參加遴選。

  • 日期:2022-09-01

一、依據國藝會設置條例第8條、國藝會董監事遴聘辦法第2條、財團法人法第51條第2項及行政院遴聘派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作業辦法第4條辦理。
二、旨揭國藝會董監事公開推薦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星期五)止,接受政府機關(構)、大專院校以上學校、依法設立或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之推薦;如為私法人、私立機構或團體,請檢附法人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明影本,俾利查驗。
三、依前揭遴聘辦法第2條規定,國藝會董事及監事,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從事文化藝術工作,成就卓著者。
(二)曾任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教授5年以上者。
(三)曾任國內外文化學術研究機構相當於教授職務5年以上者。
(四)熱心文化藝術之社會公正人士。
(五)執行律師或會計師業務5年以上者。
四、公開推薦表可由文化部網頁下載( 網址:https://www.moc.gov.tw/News_Content.aspx?n=145&s=3605, 文化部首頁/政府資訊公開/財團法人專區/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並請於111年9月30日(星期五)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或親送方式,將推薦資料送交至文化部綜合規劃司王小姐(電話:02-85126773);郵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7樓文化部綜合規劃司,並請於信封上註明「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第10屆董監事推薦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