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明:
申請者若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二、下載網址: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