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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法規

  • 日期:2011-11-18


文化資產法規 



一、 文化資產保存法 



二、 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三、 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組 織準則 



四、 文化資產獎勵補助辦法 



五、 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其保存者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六、 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傳習及人才養成輔助辦法 



七、 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八、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九、 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 



十、 古蹟管理維護辦法 



十一、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十二、 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 



十三、 古蹟及歷史建築重大災害應變處理辦法 



十四、 聚落登錄廢止審查 及輔助辦法 



十五、 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 



十六、 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 



十七、 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申請及審查作業要點 



十八、 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培訓作業要點 



十九、 古蹟 歷史建築及聚落保存維護補助作業要點 



二十、 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 



二十一、 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二十二、 遺址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二十三、 遺址監管保護辦法 



二十四、 遺址發掘資格條件審查辦法 



二十五、 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 



二十六、 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二十七、 古物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二十八、 公有古物複製及監製管理辦法 



二十九、 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三十、 自然地景指定及廢止辦法 



三十一、 自然地景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三十二、 申請進入自然保留區許可辦法 



三十三、 自然地景保存獎勵辦法 



三十四、 重要民族藝術藝師遴聘辦法 



三十五、 古蹟保存獎勵要點 



三十六、 補助地方辦理歷史建築保存維護再利用申請須知 



三十七、 社區文化資產守護員招募暨文化資產守護連絡站運作須知 



三十八、 96 年度補助地方辦理社區文化性資產守護網計畫申請須知 



三十九、 「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四十、 補助出席文化資產相關重要國際組織會議及活動處理要點 



四十八、 國寶及重要古物出進口作業要點 



四十九、 國外地區古物運入國內展覽作業要點 



五十、 大陸地區古物運入臺灣地區公開陳列展覽許可辦法 



五十一、 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徵集辦法 



五十二、 國立故宮博物院古文物及藝術品管理辦法 



五十三、 國立故宮博物院接待特別觀 賞研究提取庫藏古文物及藝術品辦法 



五十四、 國家公園法 



五十五、 國家公園法施行細則 



五十六、 環境影響評估 法 



五十七、 英美日法文化資產保存法規與制度 



五十八、 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補助獎勵辦法 



五十九、 九二一地 震災區公有歷史建築管理維護辦法 



六十、 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採購辦法 



六十一、 九二一震災重建區歷史建築修復輔導小組設置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