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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中臺灣新住民藝文社造行動 實作方案徵件囉~

  • 日期:2023-05-12


☆活動目標:
 (一)培力具備問題意識、勇於挖掘問題、串連資源,並具備實作能力之個人或團隊。
 (二)提升在臺新住民人口之社會參與,培育關注新住民文化之人才。
 (三)增進國人對多元文化之認識,建立族群平等與相互尊重之觀念。

☆提案資格: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於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之商號、工作室、法人、大專院校、民間團體、社區大學等。主要團隊成員應包含以下身分(擇一):
 (一)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
 (二)長期關注新住民議題之個人或組織。

☆提案類型:計畫內容包含藝文及社造元素,鼓勵新住民爬梳對新故鄉的情感,以藝術文化為媒介,投入社區營造工作,透過社區影像、社區刊物、人力資源訪調、社區學習、文學傳播、文化工藝、原鄉傳統藝術、表演藝術、公共藝術、社區產業等方式,讓臺灣的文化樣貌更為多元豐富,並藉此讓社會大眾更為尊重與理解多元族群。

☆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2年6月12日(一)

☆結果公告:112年6月26日(一)

☆執行期程:112年7月至10月

☆執行地點:中部四縣市(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申請文件:
 (一)紙本及電子檔繳交期限:112年6月12日(一)下午5點前,以郵戳為憑。
 (二)依規定格式提送計畫書1式6份(A4直式橫書,左側裝訂)及電子檔(須與紙本一致)。
 (三)計畫書內容應包含封面、計畫書(格式如附)。
 (四)所送文件均不予退還。
 (五)紙本繳交的信件請註明「112年中臺灣新住民藝文社造行動」。郵寄或親送:407049臺中市西屯區成都路208-1號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