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七年秋季文化研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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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組別開課及時間等詳細情形,請想報名學員,於報名期間先電話或至本館研究組洽詢現況為準
| 一.目的 | : | 鼓勵民眾終身學習,倡導健康休閒活動,增進生活情趣,創造美好人生。 |
| 二.報名日期 | : | 本期自97年09月22日至97年10月13日均接受報名。(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例假日除外),下午2時至晚上8時30分。 |
| 三.報名地點 | : |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彰化市卦山路三號)。一樓研究組辦公室。下載報名表 |
| 四.報名手續 | : | 填寫報名表及繳交全期費用並領取收據。(可委託他人代辦) |
| 五.研習時間 | : | 自97年10月01日起至97年12月31日止,共計三個月(如各組別研習時數)。 |
| 六.其他事項 | 1. | 各組報名人數不足者(原則6人含以上開班不開班,有特殊者如內容說明等)不開班,由本館通知退費(憑收據)。報名繳費後,不得任意換班。除疾病、兵役召集等特殊事故(持有證明者)不克參加,可於報名截止前持收據退費,否則報名截止後,均不予退費;退費時務必攜帶收據來館辦理。 |
| 2. | 報名日期截止後均不再受理報名手續,繳費報名後請自行保留收據,第一堂上課請攜帶收據,若無法開課時,由本館通知並請於期限內憑收據及簽章辦理退費,逾時視同放棄退費。 | |
| 3. | 停止上課:國定假日及天然災害(颱風、水災、地震等)依照縣政府規定放假。 | |
| 4. | 參與研習人員,結訓時可於終身學習護照上登錄研習時數(含公務人員學習時數),或發給結業證書(二者擇一)。 | |
| 5. | 本館學藝教室.第一.二.三教室最高限額30人.綜合教室15人.三樓平台40人.烹飪教室20人超額人數將不受理報名。 | |
| 6. | 報名費優惠適用辦法: | |
| (1)持有本館發行之終身學習護照者(限護照持有本人)。報名費九折。 | ||
| (2)連續於本館研習班報名上課者.(如九十七年夏季之學員)報名費九五折。 | ||
| (3)為本館所屬各社教站、聯絡處之義工(有證書者).配偶及其直系親屬者,報名費九折。 備註:重複上述身分者,擇一適用,不得累加優惠。如有其他特殊不適用優惠規定,依規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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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電話:04-7222729#203、206 傳真:04-7287874網址:www.chcsec.gov.tw |